“六公开”
(一)招生政策公开。
(二)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
(三)招生计划公开。
(四)录取信息公开。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
(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二)不准****、弄虚作假。
(三)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四)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五)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