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12 月 27 日,教育部党组召开廉政专题学习会,进一步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强调,教育部机关和整个教育战线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遵守中央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周济部长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前,教育部党组修订了《教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并就部党组及党组成员应负的责任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在学习会上,周济部长重申,教育部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六不准”:不准收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支付凭证;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准利用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隐匿资金、逃避监督;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不准帐外收受回扣、手续费。
周济部长最后要求,新年和春节即将来临,教育部机关要率先垂范,过一个廉洁的节日。
教育部党组全体成员及直属机关 120 余名司局级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