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构建我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人才健康成长提供政治保证。
一、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贯彻**活动纳入学校今年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总体部署中统筹安排。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部署,在今年 5 、 6 月份开展以 “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严治教 ” 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讲党课,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剖析**案例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开展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 “ 八荣、八耻 ” 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
要继续严格执行 “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今年重点抓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 **** ”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违反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行为。二是继续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主要领导不准担任社会上经营性实体的独立董事,不准擅自决定学校对外融资或进行股票和风险性债券投资的 “ 六不准 ” 的要求,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和检查。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用改革和制度创新来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实施纲要》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准。教育部把今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年。在 “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党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 一文中已明确了到 2007 年底要建立和完善的各项制度约 30 项,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初步形成我校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框架。今年是制度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计划将要制定和完善 13 项制度,包括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权力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规范收费和招生工作、学术道德行为以及校务公开。要在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和校办企业改制的监管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制度建设的重点:一是进一步规范校、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二是在进一步清理 “ 小金库 ” 和经济往来中收受 “ 回扣 ” 等问题的基础上,全面落实 “ 收支两条线 ” 规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
根据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我校内部监察工作的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内部监察工作,继续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途径和做法,不断拓展监察工作的领域。
根据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周济部长提出的制度建设要 “ 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 ” 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工作。把一切有利于思想教育,权力制衡,防范监控的办法,都纳入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根据我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将 200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抓好落实。
三、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实施招生的“阳光工程”
高校的教育收费和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巩固和完善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1、要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今年高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坚持教育收费的公示制度,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重点查处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对凡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和超出收费标准的违规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逐步建立规范我校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
2、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今年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把学校招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和成教生的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今年教育部批准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和从高水平运动员中招生的资格,要制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制度,注重从操作程序上进行规范,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规**的责任追究。
四、坚决查办**违法案件,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重点查办学校基建工程、设备物资、学生用品、教材、图书和药品等采购工作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对**分子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又要注意保护受到诬陷、错告的干部,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细化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要完善查办案件报告制度,分析案发原因,对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堵塞管理、监督上的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方检察机关联系配合,认真总结发案特点和规律,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
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是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能力的基本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等途径,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要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开展 “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 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强化内部管理制度,要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人员职业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要在强化监督检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查办**违法案件等方面,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