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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面高等院校中的职务犯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纪委监察
     
    高等院校在人们心中原本应该是一片圣洁之地,担当着 传道、授业、解惑 职责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模范。然而,近年来发生在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 圣坛 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据统计, 2001 年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 82269 件,立案 7594 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 6534 人,其中司局级干部 7 人,县处级干部 188 人,移送司法机关 442 人。事实证明,发生在高校及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近来呈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
      演绎高校腐败案件 犯罪形式大全 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中,违规收费、截留、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 615 万余元。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 11 人,科级干部 12 人,是陕西教育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团伙经济案件。 1996 7 月,原陕西工商学院、财专、商专三校合并为陕西经贸学院,工商学院成教处原副处长王宝玺被任命为经贸学院成教院副院长并主持工作, 1996 年至 1999 年,王指使财务人员将陆续收回的原工商学院成教处应上交的 办证费 等公款不入帐然后私分。 1996 7 月,原工商学院成教处帐上有公款现金近 5 万元。王宝玺提出用此款为成教院购置教学设备,经请示院长、书记同意后,王将该款领出以李某名义存入银行。 1997 7 月,王以购买礼品为由,取走 9000 元现金据为己有。 1996 11 月,王从原工商学院成教处汉中教学点收回学生管理费及提档费共计 8.4 万元,之后,王宝玺将其中 2 万余元入了财务帐,将余款 6 万余元中 3 万余元中饱私囊。 1996 9 月,陕西经贸学院财务处原处长王永臣、副处长张景龙、尚建民三人违反规定,将银行按期支付的 代办费 私设 小金库 1997 年至 1998 年,王永臣授意张、尚二人分两次从 小金库 中领出现金 2.8 万元三人私分。 1998 6 月至 10 月,经贸学院财务处出纳田某两次领取代办费 35 万余元,王永臣将其中 8.5 万元截留, 3 人将其中 6 万余元私分。 原任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处长的李俊在三校合并后,任经贸学院学生处处长。与他同案受审的庄长捷原为工商学院学生处毕业分配办公室主任,后任经贸学院团委副书记。李俊、庄长捷在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工作期间,于 1996 年将当年向应届毕业生收取的 教育补偿费 49 万元中的 16 万元隐瞒截留,两人先后私分 10 万元,各得 5 万元。
      财务制度不健全,腐败幽灵侵蚀 象牙塔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而有些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也是高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 这些年来高校不少院系都对外办班,并有巨额收入,但不少学校对此项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只要上缴一定的金额就行了,导致 小金库 问题多多。一些院校假借增加教师福利、提高待遇等名义,收取一定费用后,采取不人账、私设 小金库 的手法,将款截留,久而久之单位有了积蓄,便滋生了部分领导利用手中职权,侵吞公款。 —— 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由院长、副院长到会计的共同贪污案,就是私设所谓的 院长基金 ,堂而皇之地把院办补习班的 60 万元公款纳入 小金库 自由支配,以发 奖金 补贴 的名义私分公款 30 万元。 —— 据华南理工大学《内部通报》披露,该校数学系自 1992 年至 1998 年,长期截留、隐瞒办班收入,形成巨额 小金库 ,违纪金额达 800 多万元,其中 300 多万元不知去向。 ——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原主任杨绍练及三名女部下,利用招收研究生课程班的机会,贪污、受贿近 170 万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宣判,杨绍练(正处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5 万元;李颍、熊动员、张成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 4 名被告人的脏款全部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 1997 7 月至 8 月,杨绍练与兼任会计、出纳的被告人李颍、张成娟,利用该部在广东省内开办研究生课程班,负责收取和保管各分教点上交的管理费的职务之便,合谋将管理费人民币 54 万元私分。 1998 年底,广东省社科院决定将研究生部的财务移交专职财务管理,杨绍练让兼任研究生部记帐、出纳、会计的李颍、熊动员及同案人郭某(另案处理)核算出该部管理费余额后,将余款中的 120 余万元截留私分,其中杨绍练分得 48 万元、李颍、熊动员、郭某各分得 24 万元。 1995 年至 1999 年,杨绍练还以劳务费、活动费等名义分别收取学校和个人贿赂的人民币 16 万余元。 ——22 岁的出纳被判无期徒刑。无锡轻工大学原西山校区财务科出纳会计薛震因犯贪污罪,侵吞公款 460285 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10000 元。已追缴的脏款人民币 227845 元,赃物嵌宝石戒指 2 枚、移动电话一只等交还无锡轻工大学。薛震在看守所曾泪流满面地说: 我才 22 岁,从一个年轻的国家干部成为阶下囚,是金钱这个魔鬼害了我。现在我才真正感到,一年的享受不如一天的自由,用正心支配金钱,它会老老实实为你服务;用邪心支配金钱,它会残酷地对你报复,我好后悔啊! —— 利用院校存款,巧立名目贪污、挪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校长助理钱晓峰利用南航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存款计四千余万元之机,将支行汇给的 30 万元 存款好处费 以科研课题名义入账,随后分别以 人工费 中介费 动态科研工资 名目贪污公款 6 万余元。 原南京理工大学校内银行副总经理周明清与原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姚琦合谋将本单位存款获取的高额息差 115.1 万元先后分两次给一私营企业主从事营利活动,致使该款至今无法追回。 —— 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付守贵利用在北京为单位购买数码像机之机,虚开发票一万四千余元,后利用职务之便将虚开的发票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报销。
      基建、后勤暗箱操作 重灾区 —— 大学副校长贪心大。现年 57 岁的吴世明,捕前系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土木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吴世明于 1992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93 1 月至今兼任宁波智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吴世明在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宁波智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数十万元。 ——58 岁的蔡云祥是江苏气象学院原副院长, 1998 9 月至 2000 9 月,利用其分管学校基建、后勤的职务便利,在该校的几幢教学楼及餐厅的改造施工过程中,数次收受施工单位贿赂 5 万多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 —— 武汉某学院副院长张某在 1999 年底负责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建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3.5 万元和价值人民币 2766 元黄金一块、价值人民币 3830 元的摩托罗拉 v8088 型手机一部,受到严肃查处。 —— 基建处长被判无期徒刑。今年 57 岁的高小栋 1998 5 月开始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直到 1995 年之前,在 河边 走了数年的高小栋还是没有 湿鞋 1995 年,高小栋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向某公司经理做了一番 暗示 ,该经理立即送上 好处费 9.5 万元。次年,他明目张胆地向另一位李姓经理索贿 15 万元。至案发高小栋先后索取贿赂 50.5 万元,贪污公款 97.2 万元,挪用公款 100 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 陕西经贸学院的总务处处长高汝聪 1997 年在负责经贸学院综合楼报告厅、休息室的装修工程时,施工方表示有 好处费 ,高汝聪当即让对方与他的 心腹 谈。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第一笔预付款后,高汝聪依约到一个密室拿走了 4 万元的 红包 3 个月后又在另一个密室收受贿赂一万元。此外,高汝聪还私分公款一万元。 6 万元脏款为 59 岁的高汝聪换来有期徒刑 3 年。 —— 原河海大学基建处总工程师、江宁校区筹建办公室主任周森希,因收受施工单位贿赂 21880 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原校基建办负责人多次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被判有期徒刑 11 年。
      采购设备大吃 回扣 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受贿,经查实,黎明芳利用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 1996 12 月至今年 2 月收受电脑商贿赂 3.52 万元,拔出萝卜带出泥,黎明芳一案牵扯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 蛀虫 ,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 3 名处级干部在内的 6 名高教系统干部,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 回扣 等好处费 370 余万元。
      招生、毕业分配 —— 又一个权钱交易关口 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的招生腐败案也是高校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 西安医科大学学生处原处长谢风舞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处工作人员分 4 次截留学生处收取的毕业生教育补偿费和跨地区费予以私分,共贪污公款 13.7 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一次招生就 10 年工资。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某科长在一次暑期招生中,收受 2 名考生家长贿赂 8 万元,索取 5 名考生家长贿赂 5.8 万元,一次招生便 了他 10 年的工资。 吃黑院长 。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受贿案更加典型。 1996 7 月至 2000 10 月,李泽霖利用职务之便,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单独或伙同其妻(湖北美术学院公共课部原副教授雷维宁)非法收受 19 名考生家长所送人民币 223 万元;收了 81 名考生家长的 好处费 206 万元,被称为 吃黑院长 。他还利用考生家长求其录取考生之机与之发生两性关系。
      卖文凭、卖学籍,卖出清水衙门里的百万富翁 —— 前不久,广东省教育厅成教处原副处长周之行贪污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周之行被控贪污 162 万余元、受贿 56 万元。周之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全省 15 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规发放了 16740 个电大文凭。一个电大文凭卖 6000 元,周之行靠卖文凭当上了百万富翁。他不仅把文凭卖到了各个县市,还给他家的小保姆也发了一个大学本科文凭。 —— 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杨绍练及其有关人员卖文凭贪污案发后,办案人员在杨家搜出了几百万元的存款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某在广州购买了 5 处商品房,还包养了 3 个女人。 —— 广东西江大学滥卖成人高教文凭,严重影响了该校的声誉。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时,一看是西江大学的文凭就摇头不要,以至于影响到了西江大学的正规文凭,害得校长辞了职。
      剽窃不知羞 抄袭家常饭 近几年来 , 一些学术研究人员急功近利 , 急于求成 , 弄虚作假 , 剽窃抄袭 , 盲目追求论文、成果的数量,败坏了学术风气和道德。 天下文章一大抄 ,抄袭和剽窃现已成为中国高校学术界最大的公害,有人戏称为 学术蝗祸 ,其泛滥之广,已近法不治众的地步。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把它比作是日益侵害学术肌体的 癌症 。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教授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抄袭剽窃不治,学术将完。 有人根据媒体披露的高校抄袭和剽窃事件,总结了高校学术抄袭的几种方法,即 全篇搬用法 偷观点偷思想 隐性剽窃法 化名抄袭法 署名抄袭法 拼凑法 名编实抄法 抢先发表法 等等。 王铭铭 抄袭事件 。北大博导王铭铭 1998 年出版的著作《想象的异邦》共 32 万多字,却有 10 万字左右来自他自己所翻译的哈维兰的《当代人类学》。王铭铭曾留学英国 8 年,近年来 著述甚丰 ,曾在 13 个月内出版了 11 本书。此事发生后,北大迅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最后决定免去他担任的所有职务。王铭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也 感到深深的痛悔 杨敬安 抄袭事件 。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杨敬安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人工智能研究界广为人知。 2000 年,一位以色列博士向一学术网站投诉,反映杨敬安在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里,几乎逐字逐句地抄袭这位博士的论文。 2001 9 月,合肥工业大学调查证实,截至 1999 年底,杨敬安有 6 篇论文严重抄袭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杨敬安随后被开除党籍。 胡黎明事件 再次引发媒体关注。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胡黎明,从 1991 年毕业留校,到晋升教授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只用了两年时间,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 1997 年,他在博士毕业论文里剽窃他人成果的丑闻被公开揭露。据调查,他将国外科学家送他阅读的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精彩内容攫为己有,再加上其他科学家的专著内容,拼凑成自己的博士论文。 胡黎明事件 还引发了其院士导师的学术道德问题和经济违法行为,导致这位院士被除名。 涉嫌抄袭 40 篇论文,被开除党籍。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原浙江台州师专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副教授莫菊初自 1996 年以来,采用偷梁换柱、冒名顶替的手段,将他人的学术论文《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等 12 篇,以自己的名义上报有关评审组织,骗取了副教授任职资格和台州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原台州市第二届青年科技新秀、原台州师专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并获得奖金、津(补)贴等人民币 45245.6 元。此外,莫还以作者的名义冒名顶替其他论文 28 篇。 为此, 2001 6 月,浙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取消了莫的副教授任职资格。 2001 7 月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委组织部、原台州师专取消了莫的相关荣誉。 2001 12 29 日,台州市纪委给予莫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师德和社会道德的堕落 —— X ,南大物理系副教授,博士,党员。 2001 4-6 月多次在小百合 BBS 上转贴黄色信息,并向女生电子信箱发送,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钟曾在 1991 年犯过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错误,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现给予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 XX ,苏州大学教师。他在任班主任期间,多次以学生成绩差、旷课、评优、入党、评定奖学金等为由,向学生索要钱、物达 3 万余元,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严肃处理。 —— XX ,东大应用数学系办公室主任,党员。严于 1995 年接受了由他人经手办理的伪造的厦门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复印后送交学校人事档案室存入本人档案,并在校副处级干部的竟聘中使用,情节严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XX ,党员,东大原基础医学院 99 年级主任。 2000 6 月,他无视教学纪律,主动帮助学生考后涂改试卷,通过他人对学生成绩弄虚作假,违反校纪校规,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以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XX, 东大原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主任科员,助理研究员。 2000 10 月,张参与该校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考务工作,在监印试卷过程中,乘别人不注意,窃取了一份已配好页但未装订的英语试卷,复印后交给某考生,致使试卷考前泄密。张 XX 在被实行 两指 后,经教育主动交待了问题。给予张 XX 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责任追究:( 1 )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王 XX 作为考务组织工作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 )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主任江 X 作为博士生招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 )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高 XX 作为博士生招生工作主管处领导,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高校腐败现象有扩大蔓延之势,已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希望各级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警钟长鸣,为高校的教育事业服务,争做品德高尚、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的好干部、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