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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行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6 作者: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学习贯彻《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办法(北化大校办发[2004]34号)》文件的基础上,请你们对所辖范围的各类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认真的梳理,以此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并填报《北京化工大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表》。
        请于10月9日前,按《北京化工大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表》(附后)要求,将自查自纠结果加盖公章后报告纪委监察室(办公楼207室)。对自查出的违规问题还应列出:收费名目、收费标准、涉及金额、处理情况等,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北京化工大学治理教育乱收费
                             部处长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