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化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要求,校党委、纪委决定将各单位落实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党委2012年度干部年度考核要求,全体中层干部要将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现对《任务分工》检查和“述廉”内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任务分工》中各“负责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要对照《任务分工》中任务分工,对由本单位负责的各项任务分工内容的完成情况以自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任务要抓紧督促落实。《任务分工》中的负责单位要将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分工内容完成情况形成《(单位)落实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总结》文字材料(加盖部门公章),2012年年底前交纪委办公室。
(2)每位中层干部在年度考核填写的《北京化工大学处级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明确包含如下两个内容:一是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情况;二是本人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廉洁自律的情况。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