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按照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问题的通知》[驻教纪(2015)1号]要求,为持续推动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规党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五一”、端午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中央纪委、中央国家机关、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和校纪委均建立了监督举报平台,各单位应通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今年校纪委要重点关注和推动解决公车私用问题,不定期对校内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出现严重顶风**问题,或“**”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品礼金,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要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请示报告,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五一”期间“**”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jfts. mos. gov. cn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zygjjg.12388.gov.cn
教育部举报电子信箱:12391@moe. edu. cn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 66093315
校内举报电子信箱:jiwei@mail.buct.edu.cn
校内举报电话:64434762
各单位请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校纪委监察室。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