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11月26日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做到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说实话,察实情,干实事,出实效,应当是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事求是首先是一种认识论,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者怎么“看”。要实事求是看问题,始终立足政治生态全局,全面掌握整个“森林”状况。“烂树”要拔,“病树”要治,“歪树”要正,根本上要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盲目跟风随大流”“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看“要求”。对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决不打折变通、选择执行,但也要在总体要求下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不能为了迎合上级和政绩需要而拼凑问题、弄虚作假。还要实事求是看效果。“惩”是为了“治”,执纪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必须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实事求是也是方**,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怎样才能更“精准”。职责定位要精准,持续深化“三转”,坚定扛起**、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在聚焦主责主业上下更大功夫,不是职责范围内的要坚决退出。工作方法要精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正义的事业,但决不能因为事业的正义性,就忽视手段的正当性,要始终坚持以**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案件处置要精准,把调查取证的工作做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准确把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性质及情节,不夸大、不缩小,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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