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各巡察组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巡察工作调整通知如下。
原定巡察整改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2月12日(不含春节法定假期7天),现将巡察整改期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后一周,具体日期视疫情防控进展定。疫情防控期间,各被巡察单位要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线上办公等灵活方式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要切实保证巡察整改效果不打折扣。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可以进一步完善,也可提交巡察整改报告,疫情防控期间只需提交电子版。
巡察办将联合各巡察组在前期巡察整改中期检查的基础上,进行过程监控、抽查督查。
学校2020年巡察工作启动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相应顺延。
联系人:商云龙 13911117602
李富家 13811562017
张 璐 13466356214
联系邮箱:xunchaban@mail.buct.edu.cn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